护照VS签证详析

护照与签证的关系
护照与签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,但两者的关系又密不可分。护照持有者只有在护照上办妥签证,才能达到顺利出入境的目的。也就是说,没有护照,公民就不能申领签证;没有签证,持照者也不可能被允许进入一国国境(免办签证的除外)。 人们常常把护照与签证并提,还因为签证一般就签在护照上,两者是一一对应的关系,如对外交护照持有者签发外交签证,普通护照持有者签发旅游签证等。在特殊情况下,护照与签证是可以分离的,“另纸签证”就是两者分离的一种形式。但在做另纸签证时,签证下方必须注明“本签证须与某号护照同时使用”。可见,签证仍未能完全脱离与护照的依存关系。 护照:是一个主权国家发给本国公民用以出入国境、国外旅行或居住的身份证明与国籍证明。持照人享有护照颁发国的外交保护。护照是一种官方的证明文件,一般由主权国家颁发,不是主权国家原则上不能颁发护照。我国颁发护照的机关是外交部、公安部以及其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和公安部门。 有效护照一般包含下列内容:护照颁发国的国名全称、国徽或代表国家标志的图案;持证人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出生地点、职业(或身份)、偕行人员(有些国家的护照还包含持证人的身高、肤色、眼晴和头发的颜色及面部特征等);持证人照片、本人签字,照片加盖发照机构的骑缝钢印;发照机构印章、发照日期、护照有效期限以及延期、签证页和护照使用说明等。护照的使用文字以本国文字为主,大多数国家的护照还同时印有国际通用的文字,一般为英文。

护照的作用:
1)出入本国国境。世界各国普遍规定,出入国境的本国公民必须持有有效护照(或其他代替护照的证件)。有的国家除护照外还要求办理出入境手续。没有护照、证件即被视为非法出入境。 2)证明持照人的国籍。在国外,护照是持照人所属国籍的证明,居住国一般依照其所持护照来确定他的国籍。 3)证明持照人的身份。持照人在居住国可以得到与其身份相一致的法律地位,也必须进行与其身份相一致的活动。 4)持照人向前往国申请签证必备的依据。护照一般都有时效,它在有效期内发生效力。护照期满前,持照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延期手续,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护照即自然失效,不再具有上述作用。

护照的种类:
大多数国家颁发外交护照、公务护照(或官员护照)和普通护照三种。 外交护照,是一国政府发给驻外外交代表、领事官员和出国进行国事活动的国家元首、政府首脑、国会议员、政府代表团成员等使用的护照,亦适用于上述人员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。护照上标有“外交(DIPLOMATIC)”字样。 公务护照(或官员护照),是发给出国从事各种公务活动的人员,如政府一般官员,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以及派往国外执行文化、经济等任务的人员等。护照上标有“公务(SERVICE)”或“官员(OFFICIAL)”字样。 普通护照,是发给因私事前往外国或旅居外国的本国公民使用的护照,是世界上颁发数量最多、使用最广泛的一种护照。这种护照根据其有效期限又可分为:长期有效护照(有效期3年至10年),短期有效护照(有效期3年以下)和无限期护照(在一定条件下永远有效)三种。 护照的有效期和延期:护照有效期一般为五年,可以延期二次,每次不超过五年。持照人在护照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延期,无须提交证明材料;特殊情况(如有效期不够外国签证期限的)可持有关签证证明提前申请办理。超过有效期的护照为失效护照,不办理延期手续。出国旅游团队参游人员持用的护照有效期为一年,随旅游团队一次出入境有效,在境内外均不得办理延期手续。境外不办理补发、换发护照手续。 护照的换发、补发:护照因已延期两次即将期满,或签证页用完不能再延长有效期限,或被损坏不能继续使用的,可申请换发新护照,无须提交证明材料。护照遗失的,在取得护照遗失地公安派出所的报失证明并登报声明作废后,可申请补发新护照,无须提交其它证明材料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为公民换发、补发护照的同时,要附发两张“A”字头的出境登记卡,对公民申请换发护照并要求保留原护照的,在办理换发护照的加注手续后,可在原护照签发页上加盖注销章并裁去护照的右上角,将失效的护照发还申请人。